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软硬件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RWZB1-2021030)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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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软硬件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RWZB1-202103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软硬件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1030
项目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软硬件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01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2021年05月17日09时30分(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3 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 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6 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 投标单位提供承诺 )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 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8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9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到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
联系方式:0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联系方式:022-60******-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娟 宋伟民
电 话:022-60******-8088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