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办公自动化云桌面系统采购(LZZC2021-G1-000023-LZJC)的更正公告

2021-05-1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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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办公自动化云桌面系统采购(LZZC2021-G1-000023-LZJC)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5日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自动化云桌面系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05日 20:36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蕊
项目联系电话 0772-2******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2-2******
代理机构名称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2-2******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1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工业产品优惠政策....
现更正为:
删除“广西工业产品优惠政策”
2.原公开招标文件第5页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中的货物:“1.桌面云一体机”的参考品牌为:“同方、深信服、华为”;“2.瘦终端”的参考品牌为:“同方、深信服、华为”;
现更正为:
删除上述两项货物的“参考品牌”。
3.原公开招标文件第10页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资信要求“政策性加分条件(如有)”中: 7.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
现更正为:
删除此项。
4.原公开招标文件第18页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1开标文件中: (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现更正为:
删除此项。
5.原公开招标文件第28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评标方法 客观分 政策功能分中的: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0.5分……; 2.主要投标产品(或主要材料)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0.5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1分……; 2.主要投标产品(或主要材料)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1分……。”
6.原公开招标文件第28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评标方法 客观分 政策功能分中的:“3.广西工业产品分:投标产品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1分(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投标人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
删除此项。
7.原公开招标文件第46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开标文件中:(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如有):
现更正为:
删除此项。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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