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局关于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0-12-10 04:49:00
  • 其他公示
  • 其他采购方式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是为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隋唐洛阳城遗址作为国家首批确定公布的36处大遗址之一,同时也是丝绸之路(洛阳段)申遗和大运河申遗的重要申遗点。为了全面、科学地保护隋唐洛阳城遗址,洛阳市文物局于2005年10月筹建洛阳大遗址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并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启动隋唐洛阳城保护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于2010年4月7日批复原则同意。
《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6-2020)将于2020年失效,鉴于我市城市发展需要,隋唐洛阳城遗址规划区内城市基本建设活动频繁,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急需上位规划对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选址、建筑高度、风貌特征等进行指导、调整。
此外自规划编制以来,隋唐洛阳城遗址区考古、研究工作持续推进,遗产价值和体系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对规划的保护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加有效保护遗址本体、统筹城市土地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整合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需求,迫切需要对先行的《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由于现行隋唐洛阳城保护总体规划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其对遗址保护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编制具有延续性和整体性,可节约研究成本,加快修编时间;且规划编制文本权威性、受国家认可度高,易于过审。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马涛 洛阳市图书馆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田国杰 洛阳民俗博物馆 副研究馆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飞鹏 洛阳古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0年12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0年12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12月17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文物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79-6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