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环东延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12-21 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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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爱云
  • 太原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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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lass="gycq-table"><tr><td>公示期: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3日       <br> 南中环东延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南中环东延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br> <br> 一、评标情况<br> 南中环东延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br>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br>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 工期/交货期<br> 1 太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779.476013万元  合格 60日历天<br> 2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79.602356万元  合格 60日历天<br> 3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79.67652万元 合格 60日历天<br> <br>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br>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br> 1 太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李春雷 二级注册建造师/晋21407****202<br> 2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慧萍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13****959<br> 3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尚绍丽  一级注册建造师/冀11307****030<br> <br>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br>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br> 1 太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br> 2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br> 3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br> <br>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br>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太原市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太原市发改委:0351-3******,太原市住建局:0351-5******<br> <br> 三、监督部门<br>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r> <br> 四、联系方式<br> 招标人:太原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br> 联系人:张先生         <br> 联系电话:0351-5******<br>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br> 联系人:张爱云           <br> 联系方式:0351-8******<br> 电子邮件:<a href="mailto:sxzdf02@163.com">sxzdf02@163.com</a></td></tr></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