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水东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2020-12-18 10:50: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郑先生
  • 晋城丹河置业有限公司
  • 1823****088
我单位于2020年12月17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水东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现将公告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且在本单位执业。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且在本单位执业。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晋城丹河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823****088

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