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二期二次招标公告
2020-12-15 10:50:00
| 1、招标条件 静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忻发改发[2016]32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静乐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二期 2.2招标编号:WBZZ-202004101 2.3建设地点:静乐县神峪沟乡胡家沟村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116.56平米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案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9时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招标文件交费凭证统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1820308201@qq.com,并来电通知代理机构(1993****625),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首页【交易进场】-【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人】登录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应于当日9时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忻州市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5.2未完成网上递交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530-200;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公安局 地 址:静乐县静汾东路194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853****43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万邦中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时代广场科宇信息产业大厦514B室 联系人:强女士、郭先生 电 话:0351-5******、1993****625 电子邮件:sxwbzz@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