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汾河生态景观带工程水利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12-25 08:39:00
<table class="gycq-table"><tr><td>公示期: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8日<br> 太原市汾河生态景观带工程水利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太原市汾河生态景观带工程水利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br> 一、评标情况<br> 太原市汾河生态景观带工程水利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情况:<br>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br>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br> 1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6.9630万元 合格 200天<br> 2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7.3244万元 合格 200天<br> 3 太原市城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5.2236万元 合格 200天<br>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br>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br> 1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永林 高级工程师、1914****03820005<br> 2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冉红彬 高级工程师、2018012027<br> 3 太原市城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梁文旭 高级工程师、00152004<br>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br>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br> 1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类一级、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br> 2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水利类一级、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br> 3 太原市城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水利类一级、见证取样检测等<br> <br>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br>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太原市相关监督部门投诉。<br> <br> 三、监督部门<br>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br> <br> 四、联系方式<br>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br>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滨河东路美特好超市往北500米滨河景区内<br> 联系人:杨先生<br> 电 话:0351-2******<br>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br>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br> 联系人:陈晨、武建忠、郜正浩、邸明<br> 电 话:0351-2******</td></tr></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