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峰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2020-03-09 10:1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峰水厂工程已由五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资发[2019]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寨县供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本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G20BSX—001 2.2 项目名称:新建南峰水厂工程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日处理5000吨净化水厂一座,占地面积704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8.45平方米,绿化面积2909平方米,配套水、暖、电、硬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2.4投 资 额:***万元 2.5建设地点:五寨县南峰水库东侧 2.6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3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由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三份,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长兴南街澳林滨河花园9号楼1单元0203室)获取,疫情期间,只允许授权委托人一人前往,为了避免发生交叉感染,请提前预约,并佩戴口罩,同时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4.2.2电子获取:投标人须将签章后的相关资料以彩色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63070384@qq.com)并来电通知代理机构(1863****222、1523****020),经审查合格后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至申请人的企业邮箱。投标人在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请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回复,并将回复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⑥资质证书副本;⑦安全生产许可证;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⑨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或社保部门网上査询结果截图);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当事人相关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后退还)。 4.5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3月31日15 时;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3月31日15 时,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五寨县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跃红 联系电话:1510****378 7.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兴南街澳林滨河花园9号楼1单元0203室 联系人:张宏伟 王丽军 联系电话:0351-6****** 1863****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