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分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一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0-07-31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同级财政部门。10、本项目采购 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 1355****766

根据根据兵团分区关于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的采购申请,现对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兵团分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一期购项目

2、项目预算:***万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物联网平台授权使用费、创新展示体验中心费用、IoT加速器、培训认证中心、系统集成费用、年运维费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将开发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采用云架构,基于统一的物联网平台,围绕“三个一”模式,本地建设一个创新展示体验中心、一个IoT加速器和一个培训认证中心。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出发,逐步推进,共同打造产业集群建设、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标杆。结合工程优势,经过3年建设,基本建成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通过本地人才梯队培养建设,形成喀什智能物联网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

构建集展示、教学、实训功能于一体的喀什地区智能物联网的产学研汇集中心。紧贴IT行业发展趋势,做好各种技术和交叉学科之间的融合与灵活应用,促进本地复合型物联网人才培养;同时又注重项目实训及创新试验,助力物联网产业发展,赋能当地及周边国家,将先进技术引入喀什,辐射新疆。按照师市领导批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比论证,对兵团分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一期项目进行采购。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系使用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投资共450万元资源(含80万配套本项目软件资源亦可归属阿里云技术)基础上,业主兵团分区采购配套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软硬件设施及服务,标的物均与阿里云资源有必需且唯一的对接要求,具备唯一性。且阿里云资源也具备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依据《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商

7、论证专家信息及专家论证意见 兵团分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一期购项目的情况说明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李刚

喀什日报社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系使用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配套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软硬件设施及服务,标的物均与阿里云资源有必需且唯一的对接要求,具备唯一性。且阿里云资源也具备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专利及专有技术。

经评审小组一致评议,认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商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

张宇

喀什地区中级法院

高级采购师

专家论证意见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所釆购软硬件设备具有专利和专有技术,目前为止有不可替代性专家组认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商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

彭勇

喀什地区公 安局

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业主兵团分区采购配套职能物联网产业基地软硬件设施及服务,采购物均与阿里云资源有必须且唯一的对接要求,具有唯一性。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系统性,统一性,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商实施。

常卫民

喀什地区电视台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兵团分区管委会和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兵团分区物联网产业基地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实现该项目功能所必需的软 硬件系统与阿里云系统的软硬件无缝衔接,阿里云技术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故该项目软硬件为特殊单一产品经专家组慎密论证只能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公司处釆 购,故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邓军

新疆移动公司喀什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IOT为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产业引领者,聚集了软件解决方案、硬件设备厂商、系统集成服务商及优质开发者,可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打造智能物联网产业基地。经专家组评议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实施此项目。

8、公示期限2020年 8  1 日至2020年 8  10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总部八路兵团总部大厦

联系人:董宁宁     联系电话:182 0998 0752  

同级财政部门: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财政局

联系人:葛显勇

联系电话:135 5856 6766 

 

附件:专家组论证意见表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