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
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兵团十二师GZD弱
电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
2、项目预算:***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 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央纪委
国家监委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中纪办
[2018]57号)文件,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其新建、扩建和
改建应符合相关安全保密要求,保证原有系统一致性。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 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李国方(新疆电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根据工程保
密、安防及持续性的要求,保证工程正常可靠进行,同意继续延
用原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
郭捍东(新疆财经大学、高级实验师)论证意见:按照中纪委相
关标准的要求,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升级改造项目,建议采用单一
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已复核中纪委的相关标准。
刘宗藩(轻工学院、副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因改建要保密
要求,且熙菱在和田看守所做过类似工程,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7、公示期限: 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5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徐尧 联系电话:1331****199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同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联系人:吕晓征 联系电话:0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