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

2020-03-18 12:00:00
  • 其他公示
  • 其他采购方式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同级财政部门。9、本项目采购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 1331****199

 

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兵团十二师GZD弱

电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兵团十二师GZD弱电改造项目

2、项目预算:***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 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央纪委

国家监委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中纪办

[2018]57号)文件,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其新建、扩建和

改建应符合相关安全保密要求,保证原有系统一致性。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 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李国方(新疆电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根据工程保

密、安防及持续性的要求,保证工程正常可靠进行,同意继续延

用原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

郭捍东(新疆财经大学、高级实验师)论证意见:按照中纪委相

关标准的要求,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升级改造项目,建议采用单一

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已复核中纪委的相关标准。

刘宗藩(轻工学院、副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因改建要保密

要求,且熙在和田看守所做过类似工程,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7、公示期限: 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5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徐尧 联系电话:1331****199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同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联系人:吕晓征  联系电话:0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