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房产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0-03-18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同级财政部门。10、本项目采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991-3******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房产交易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房产交易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房产交易中心)

2 项目预算: ***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劳动就业服务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房产交易中心)

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

6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房产交易中心

供应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百园路469号环保科技大厦

7、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许玲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财综[2016]53号文及十二师《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本项目单一来源实施方案可行,资金明细合理。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沈继红

乌鲁木齐市沙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财综[2016]53号文及《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取消或暂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依据文件的要求,单一来源方案可行,政府服务资金明细合理,人员明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王明明

兵团勘测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财税[2017]20号师财发[2017]74号和师办发[2017]92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兵团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中心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服务资金明细合理,人员要求明确。

 

 

8、公示期限: 20203182020325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百园路469号环保科技大厦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0991-3******

 

同级财政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

联系人: 吕晓征  联系电话:0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