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公安局技侦网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19-04-2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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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第三师公安局第三师公安局技侦网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第三师公安局技侦网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 24.7万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 技侦网络专用设备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供货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全面贯彻落实现阶段工作重心转移,为保证我局专门警种开展秘密侦查工作,按照兵团公安局要求:为便于数据对接资源共享,确保兵团技侦系统数据的统一,在更换软件时应与兵团公安局总队使用系统保持一致。因此,设备购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杭州三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6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 1号专家,姓名:吴虎;工作单位:第三师公安局计装科;职称:科长 

论证意见:此技侦网络专用设备是技侦警种专用设备,主要用于侦查破案,为确保日常工作开展,建议使用此设备。

2号专家,姓名:李谋;工作单位:第三师公安局技侦支队;职称:支队长     论证意见:此设备为保证专业秘密侦查工作开展,经公安部统一指定由此公司负责供应,全疆公安使用同一家公司,技术保障充分。

3号专家,姓名:张新平;工作单位:第三师公安局;职称:党委副书记    论证意见:此设备购买充分保障相关部门开展侦查工作,且厂家统一订购,技术支持充分,使用性强,遂购买此设备能够很好推进各项工作。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04月28至2019年05月07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第三师公安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  联系人姓名:李谋  联系电话0998-2******          

同级财政部门:第三师财务局采购办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        联系电话:0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