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21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暨南大学非剧毒实验废液和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服务采购详细情况
2021-03-18 04:26:00
暨南大学非剧毒实验废液和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服务采购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暨南大学2021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暨南大学 |
采购项目名称: | 暨南大学非剧毒实验废液和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服务采购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160599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 1. 招合格供应商(同一校区废液和包装桶处理不能是同一家公司),对我校的实验室废液及包装桶进行回收处理。
2. 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修订)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3. 供应商必须具备当地环保部门认可并颁发的符合回收处理高校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废酸、废碱、废有机溶液、废弃包装桶等高校实验废弃物,并不仅限于上述类别。
4. 最高限价如下:非剧毒实验废液:18000元/吨,实验废弃包装桶:18000元/吨,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5. 一年回收处理数量:非剧毒实验废液番禺校区约80吨、石牌和珠海校区约60吨;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番禺校区约50吨、石牌和珠海校区约35吨.
6. 用户有回收需要时,经电话联系,七天内须上门回收,保证不造成积存。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如学校有检查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等),经电话联系,48小时内须上门回收。
7. 供应商报价已包含事项:此报价为废弃物处理费用(不含运输装载费),废弃物处理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交接后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8. 供应商须协助到相关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如需报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 服务时间:2021年4月-2022年4月。
10. 回收地点:暨南大学石牌、珠海和番禺校区内用户指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场所。
11. 结算方式:按次结算:废弃物数量及种类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应付款方应在次月的30日前,向应收款方以支票或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支付处理费和装卸费或收购款。不得以现金的形式进行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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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 2021-04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