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4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育鲲”轮船舶修理服务详细情况
2021-03-29 04:50:00
| “育鲲”轮船舶修理服务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4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育鲲”轮船舶修理服务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 船舶名称:“育鲲”轮
一、主要修理目标:
1、 完成船舶中间检验相关工程
2、 解决船舶平时航修不能进行的修理项目
包括但不仅限于附件《“育鲲”轮2021年厂修修理工程单》
二、计划修理费用预算185万元人民币;
三、船厂要求
1船厂应具有独立的修、造船资质;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船舶制造或船舶维修等相关内容;
2 船厂具有自己的船坞;
3船厂应具有3年以上的修、造船经验;
4在2021年4月下旬到2021年5月中旬可以安排船舶进坞的坞期;
5修理报价参照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的现行黄皮《国内民用船舶修理价格表》价格基础上酌情报价;
6修理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船舶出厂前付款修船合同价格的50%款项。余款在大连海事大学完成工程审计后付款;
7修船期间,船舶大约有160人左右的实习学员在船。在船舶进坞期间,因生活条件不允许在船居住时,船厂应负责安排学员的食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船厂承担。(船东仅承担每人每天35元伙食费)
四、工程质量:
1.船厂按被修船舶原有技术要求、船级社规范要求以及国家部颁有关修船规定和修船标准进行修理,并向船东提供相关测量数据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2船舶出厂后使用中发现修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在船舶交船确认通知书签字之日起),船厂承诺活动部件保修3个月,固定部件保修6个月。
五、 工期:15个日历日。
六、安全工作
1、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1年5月25日联合颁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双方签订《船舶修理安全协议书》并共同信守,互相监督,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应依法依规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3、船舶修理期间,船厂应按照政府和行业的防疫规定做好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给船上带来输入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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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采购时间: | 2021-04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