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12-0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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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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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102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N-B-FW-20201011
采购目录: 服务类\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3.1符合以下规定;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或已处罚公示完毕、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3.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6、3.4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7、3.2 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8、3.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9、(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0、(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5)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携带(邮寄)至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C座9楼901室,标明项目名称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表;(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5)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七证合一除外);(6)食品经营许可证;(7)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黑名单(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外);(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07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4日 15: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0 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0: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0: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 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辛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024428159000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阳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 王晓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36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5067040 服务   1.0 学生食堂承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12月07日 15:00至2020年12月14日 15: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