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12-0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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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101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20BH-23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器械及设备\其他医疗器械及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两个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04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0 0.00
答疑会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14:30
答疑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杨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603011809****9789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56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4878907 货物 1.0 医疗器械采购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12月04日 12:30至2020年12月11日 14: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