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一机四中教学楼暖气改造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83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ZDFNM-GP-20201086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3、申请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注册登录”或“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注册通过后,供应商查询状态显示“有效”;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9)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17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答疑会时间: |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 14: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 14: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幸福路10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周进红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100100720005606621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青山区采购办 |
| 项目负责人: |
高志雨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 |
采购文件: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13502025 |
工程 |
项 |
1.0 |
一机四中暖气改造工程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7月10日 17:00至2020年07月17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