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项目工程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2020-06-15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FCG-GC-2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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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项目工程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项目工程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41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H-ZFCG-GC-2020-002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标段一至标段四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成员相应的资格证书;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无不良记录; 7、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投标确认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报名负责人情况,本条要求只提供任意一项即可。)(格式见附件2);(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7)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8)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提供“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10)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森林春天B座2008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500.00 10,000.00
B 500.00 10,000.00
C 500.00 10,000.00
D 500.00 1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09: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森林春天B座20层2008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5****66******02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居然新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张娟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B 0.00
C 0.00
D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3472490 服务   1.0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资质招标项目
13489984 服务   1.0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资质招标项目
13489985 服务   1.0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资质招标项目
13489983 服务   1.0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型维修资质招标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