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护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06-1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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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1594****665
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护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2020年度城区道路交通护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74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FW2020-079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应具有护栏改造、安装及维护的能力,符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任务,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份。 (4)投标人应具有所供产品的自主生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及维修技术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6)为保证包头交通安全护栏的统一,投标单位所投护栏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达到和现有护栏的一致。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本地城区设立生产、加工场地及配备必要的人员、车辆等;零配件供应及售后维护应达到招标人要求,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随时供货,如中标单位不具备在本地成产能力或上述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6月11日 18:4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18:4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 2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02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02日 09:20
开标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钢铁大街18号
采购人联系人: 许金浩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94****6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 ****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
采购文件: 公告 6.11.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2430608 货物   1.0 2020年城区道路护栏维护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