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三)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71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AC202073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科研仪器、仪表及设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上一年度(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开户证明等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营业执照具有上述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一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9、涉及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6月03日 17: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10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A |
0.00 |
55,000.00 |
| B |
0.00 |
3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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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会时间: |
|
| 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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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建华南路)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建华南路) |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7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庞老师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24****1241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郑亦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34****065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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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合计:
| A |
2,760,000.00 |
| B |
1,9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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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 13****** |
货物 |
批 |
1.0 |
见附件 |
| 13375670 |
货物 |
批 |
1.0 |
见附件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6月03日 17:30至2020年06月10日 17: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