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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计资质要求:以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即可:(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建筑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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