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68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TF-2020-505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投标人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销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综合实力。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采购。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7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答疑会时间: |
|
| 答疑地址: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10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0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 |
| 采购人地址: |
固阳县金山镇惠和路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治明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24****381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固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高丽波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 |
采购文件: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13231375 |
货物 |
批 |
1.0 |
70寸交互式一体机、教学软件、ops电脑、交互式推拉黑板、壁挂展台等。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5月20日 17:00至2020年05月27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