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滨铁佳园、道西小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CX-ZFCG-20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滨铁佳园、道西小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 | 1 | ***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行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7、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各投标单位企业资质、业绩、人员各类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各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供一份“附件一”《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真实性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提供《原件真实性承诺书》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8、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发售)时间:2020-05-19 至2020-06-08 09:30:0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发售)地址: 政采云系统(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 2000元/套,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交费时间: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在开标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等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不支持任何现金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将拒接其投标。
5.招标件交费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勃湾区分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大厅608)
6.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无
7.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政采云系统(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8 09:30:00
七、投标地址: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勃湾区分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大厅608)
八、开标时间: 2020-06-08 09:30:00
九、开标地址: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勃湾区分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大厅608)
十、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滨铁佳园、道西小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项目 | 6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东街支行 | 1505****665200000642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形式 | 按分标缴纳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宇轩
联系电话: 1573****858
传真: /
地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世景苑B区19号楼4单元101室
2、采购人名称: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李瑞
联系电话: 0473-3******
传真: /
地址: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勃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 靳敏
监督投诉电话: 0473-2******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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