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眼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66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20-047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3、(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4、(八)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5、(四)进口产品,如是代理商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年度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6、(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五)投标人近六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六)投标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9、(七)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获取文件时间为,上午8:00-17:00,下午14:30-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 18: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9日 18: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答疑会时间: |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眼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锐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3******-8502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24****143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任宣臣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 |
采购文件: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12901742 |
货物 |
项 |
1.0 |
包头市眼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采购项目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5月12日 18:30至2020年05月19日 18: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眼科医院、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