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包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386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2020FW04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包头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3月03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10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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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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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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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16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16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小张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00****409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911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田女士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1504****238 |
| 采购文件: |
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招标公告(1).doc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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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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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