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至2021年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04-30 12:00:00
  • 单一来源公示
  • 其他采购方式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李芗霖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采购
  • 0472-5******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至2021年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至2021年互联网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提供80M带宽的VPN电路,与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机房200M互联网光纤接通;提供相关硬件设备及安装、调试、现场试验、测试、维护和保养等服务。
采用单一采购说明:热力总公司为将热力站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回总公司调度室,实现自动化控制功能。因个别热力站所在小区只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的光纤网络资源,因此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进行谈判。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阿尔丁大街友谊东小区开发区2号地
专业人员论证结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同意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签订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至2021年互联网租赁合同。
公示的期限: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
采购人: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芗霖 联系电话:0472-6******
财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