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建设“包头市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2019-04-28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 0472-5******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建设“包头市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建设“包头市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61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CG-50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4)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5)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28日 11: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07日 11:30
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孙彩霞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5****66970000011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215103 货物   1.0 “包头市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