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9层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87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2018SG05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6、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均以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为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三个网站查询记录截图(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7)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4月23日 15: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5: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07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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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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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机关服务部 |
| 采购人地址: |
九原区党政大楼 |
| 采购人联系人: |
范宏媛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402561911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2****** |
| 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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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 6371310 |
工程 |
项 |
1.0 |
九原区党政大楼办公楼1-9层卫生间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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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机关服务部、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