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住建局车辆保险和人员保险服务单位采购(A包)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95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19-Z005-F002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2)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4)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5) 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4月23日 10:35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市民大厅A座1楼110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 答疑会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6:30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市民大厅A座1楼会议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 14: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4日 14: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郑新童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市民大厅A座1楼110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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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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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办 |
| 项目负责人: |
周帅峰、纪惠文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3****** |
| 采购文件: |
A包2次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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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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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