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宣告室和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展厅家具设备采购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58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G-13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具体内容:家具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明细表。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12: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1月30日 12: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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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20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0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昆区检察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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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05****66******0114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昆都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杜红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5******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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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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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