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2020-12-28 12:00:00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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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中标***万元
  •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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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5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BTCG2020-Z056-F022
评审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4.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2)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3)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副楼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姚东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6862347
采购文件: 轻工学院2021年度安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2月25日 1,248,000.00 内蒙古华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金荣财富中心B座2113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邬连兵、温素娟、秦桂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