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12-07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NMAC2020300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市眼科医院
  • 0472-3******
包头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500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AC2******
评审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眼科医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
采购人联系人: 王锐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85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24****124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项目负责人: 郑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34****065
采购文件: NMAC2******磋商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2月04日 2,063,000.00 江西金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公镇群力大道1069-3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杜立华,李维元,杨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眼科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