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纪委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12-03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FCG-SZ-2020-123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中共包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0472-5******
包头市纪委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纪委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497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SZ-2020-123
评审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0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供应商需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3.3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 3.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采购人名称: 中共包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楼A区和D区
采购人联系人: 弓彦章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24****1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801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纪委电子数据取证设备11.17.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1月30日 2,316,860.00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一纬路16号  
评审成员: 肖鹏、邓佳、巴连封、董智平、弓彦章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包头纪律检查委员会、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