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车辆维保服务中标公示 |
|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
协议采购 (呼公交易【***】-政采-竞争性谈判-0009-01) |
| 二、采购人: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 |
| 三、采购代理机构: |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四、采购项目: |
车辆维保服务 |
|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06月12日 |
| 六、监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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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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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单位 |
中标价格 |
| 呼和浩特市富濠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 |
| 八、评标委员会: |
陈世贤、郑育宏、冯旺 |
|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
***年07月28日至***年07月29日 |
| 十、承办人: |
王慧玲 承办人电话:0471-5****** |
| 十一、质疑期 |
***年07月29日至***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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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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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电话:0471-5******) |
2.质疑人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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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0471-6****** |
| 新城区:0471-6218893 赛罕区:0471-4211911 玉泉区:0471-5686561 |
| 回民区:0471-3821080 清水河:0471-7912176 和林县:0471-2570700 |
|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
|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
|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
|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
|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
|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
| (7)质疑或投诉材料一式三份。 |
|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