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龙泉寺抢险修缮工程二期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5-29 12:00:00
| 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龙泉寺抢险修缮工程二期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龙泉寺抢险修缮工程二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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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659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FZZB-BTZF2020-0008 |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5月29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资质证书: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另需提供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信用中国: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4、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6、包头市政府采购: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7、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 | ||||||||||||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乔家金街12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帆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04****331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37**********50148087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菏泽铁路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高培宏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 | ||||||||||||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龙泉寺抢险修缮工程二期项目.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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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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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武永胜,杨帆,杨佳慧,张文义,张艳丽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文物管理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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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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