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燃油采购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5-19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JNZC-2019-118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 5******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燃油采购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燃油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7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NZC-2019-118
评审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公示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经销92#汽油、95#汽油、柴油(夏季应具备0#柴油,冬季应具备-***5#柴油),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 2、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报名表;(格式如下)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 乌兰
采购人联系方式: 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0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1050120119110005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茹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7******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05月08日 汽油、柴油在国家当期标准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210国道包头宁鹿石油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史瑞光、王海波、白桂花、秦红霞、赵文启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