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东河区东门大街街景提升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5-06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NZC-2020-103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1360****016
包头市东河区东门大街街景提升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东门大街街景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982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NZC-2020-103
评审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公示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承揽项目所必须的实力与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报名表;(格式如下)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解放路义和楼北
采购人联系人: 马瑞雪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60****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0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1******119110005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茹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7******
采购文件: .公告模板.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05月06日 1,184,055.00 包头市环东环卫产业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口袋房巷4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魏建文、苏秀芳、张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