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第四医院放射科等科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06-06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包采公〔2019〕9036号评审日期2019年06月05日公示日期2019年06月06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市第四医院
  • 3******
包头市第四医院放射科等科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放射科等科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036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律云哲
采购人联系方式: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5****1962000002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兴达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李俊泽  于晓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1)(1)(1).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6月05日 40,560.00 包头市宏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友谊大街与万青路西北角宏丰办公家具展厅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范秀丽 贺文 陈旭 陈静 律云哲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四医院、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