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师范学院图书馆钢木书架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2019-06-05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包采公〔2019〕9062号评审日期2019年06月05日公示日期2019年06月05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师范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图书馆钢木书架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图书馆钢木书架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062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9)供应商必须为办公家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0)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黄金小区甲17栋6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6******0920010234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维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5.15.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6月05日 ***.00 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305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贺晓东,翁广春,徐艳杰,杨艳芬,张志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