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净水厂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采购结果公告

2019-06-04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包采公〔2019〕9048号评审日期2019年06月04日公示日期2019年06月04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
  • 0472-2******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净水厂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净水厂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048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4、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图示见后);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此项)(图示见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图示见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 8、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贰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证书;(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见附件2)(6)网站截图(图示见后)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曹芳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0****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
采购文件: .园区净水厂地勘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6月04日 83,000.00 内蒙古天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4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宋晓军 肖鹏 杨艳芬 任丽萍 曹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