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钢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01-30 12:00:00
| 包钢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 项目名称: | 包钢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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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458号 | ||||||||||||
| 评审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
| 公示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至2019年01月31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6、网站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
| 采购人名称: | 包钢三中 | ||||||||||||
| 采购人地址: | 昆区友谊大街 | ||||||||||||
| 采购人联系人: | 吕杰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08****913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9115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2******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物业).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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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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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王平祥、赵丽玲、吕杰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钢三中、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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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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