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住建·雅居项目工程临电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2019-01-30 12:00:00
| 住建·雅居项目工程临电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 |||||||||||||
| 项目名称: | 住建·雅居项目工程临电工程 | ||||||||||||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545号 | ||||||||||||
| 评审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
| 公示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均以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承包该项目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6)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楼201室) |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琳虹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4025619115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韩静茹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施工(2).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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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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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王琳虹、兰志平、刘涛、孙文雯、魏秋菊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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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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