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内蒙古包钢医院高层逃生自救器材及灭火器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01-29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包采磋〔2019〕2446号评审日期2019年01月29日公示日期2019年01月29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医疗系统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0472-5******
内蒙古包钢医院高层逃生自救器材及灭火器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高层逃生自救器材及灭火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446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2投标人必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1.5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1.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李科长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24****1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李娟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灭火器采购 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1月29日 ***.00 包头市久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市府西路26号  

 

评审成员: 杜荣军   马嘉容    李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