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启动生活垃圾科普展示馆等项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2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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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启动生活垃圾科普展示馆等项目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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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2***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启动生活垃圾科普展示馆等项目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4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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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采购内容:建设生活垃圾科普展示馆建设所包含的声光电设备、软件设备、视频录制、动漫设计等附属设备采购 5.2采购数量:一批 5.3采购范围:建设生活垃圾科普展示馆建设所包含的声光电设备、软件设备、视频录制、动漫设计等附属设备采购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包段。 5.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之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合格标准。 5.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以来任意 3 个月单位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定) 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网上查询截图或者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询打印出来提交磋商小组。)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4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十一。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2:00,下午***4:30至***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7月3***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 | |||||||||||
| 联系人:曹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86***98***6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C座***50***会议室 | |||||||||||
| 联系人:闫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66***352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66***3528 | |||||||||||
| 发布人:闫岩 | |||||||||||
|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