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新港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分类收集管网及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1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新财购-2020-157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石凯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69******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新港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分类收集管网及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新港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分类收集管网及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工施工程总承包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157

三、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4.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工程概况:1、新港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分类收集管网建设工程主要收集电子信息产业园所有排污企业污水,架空管廊;2、新港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与回用尾水排放工程长约2000米,沿莲花路铺设至暖泉河;3、中华北路、新村大道污水管网连通工程长约1200米。

4.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

4.6、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各标段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招标内容

工作内容

1

第一标段

950万元

分类收集管网设计及施工

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

第二标段

850万元

尾水排放及污水管网连通工程设计及施工

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

第三标段

监理

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4.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4.8、工期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设计及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标段 ,监理: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具体开工日期最终以发包人进场通知为准

4.9、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4.10、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截图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投标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递交投标文件等;

5.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5.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贰万元整(¥***.00) ;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整(¥100000.00) ;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0) ;

6.2缴纳日期:2020年7月14日至 2020年8月5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3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任选其一):

第一标段: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42353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3505

第二标段: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42351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3503

第三标段: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42352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3504

(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 2020年7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 、《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3、方式: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北路中原华信大厦

联系人:石凯      联系方式:69******

2、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内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1314****108

发布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