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切换及便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切换及便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8 月 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147号
2、项目名称: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切换及便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切换及便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详见附件)
5.2、项目地点:新郑市
5.3、服务期限:一年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截图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7 月13 日至2020年 7 月 16 日。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 8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 8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3、方式: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或者通过移动终端登录新郑不见面开标APP。(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不需要投标人(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3、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密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穆女士
联系方式:1352****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女士
联系方式:1352****507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