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20年“双替代”供暖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标段
鲁山县2020年“双替代”供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0年“双替代”供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0-Bg063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0年“双替代”供暖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2020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具体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7.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让河乡、熊背乡、团城乡、赵村镇、尧山镇九个乡镇,共3000户的“双替代”供暖采购。
二标段:包含辛集乡、张店乡、梁洼镇、董周乡、库区乡、四棵树乡、下汤镇、仓头乡、观音寺乡、瓦屋镇、背孜乡、土门办事处十二个乡镇,共3000户的“双替代”供暖采购。`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3.2供应商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
3.3供应商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能有不良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保证服务项目进度和质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其中某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7月8日00时00分整至2020 年7月27日24时00分(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 7月28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注: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鲁山县碧水湾大酒店
联系方式: 宋先生 0375-5****** 158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412室
联系方式: 宋女士 0375-7****** 175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阳 电 话:1323****036
4. 行政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05******A 联系电话:0375-5******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