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项目
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以下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20】023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PDPE双壁波纹管1947米,详见磋商文件。
2、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一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将取消中标资格)(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tf 格式) 及资料(详见 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06月30日 8:30 时至 2020 年 07 月 06日 18:00 时;
3、磋商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07月10日 09:00 时;
2、磋商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供应商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5、各供应商在磋商评标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本招标工程采购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继伟
电 话 :1350****22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敏
联系电话:1551****812
联系地址:延津县胜利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