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19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郑港财采磋商-2020-2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杨女士
  • 预算***万元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0371-62******

一、项目名称:清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二、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2

三、项目预算金额:***.00元/年,最高限价:***.00元/年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为了切实减轻相关供应商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负担,《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交《声明函》即可,无须出具证明声明函内容的其他材料,评标委员会不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鉴于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委托经营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餐厅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以每人每月不超过390.00元的用餐标准为本办事处 173 名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

5.2服务模式:采购人提供就餐及后厨场地、厨房主要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

5.3服务期限:三年

5.4质量要求:满足服务要求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5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5.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采购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6.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7.1获取时间:2020年06月22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自行下载;

7.3获取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7.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响应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主动撤销响应文件)。

8.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正确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供应商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北)。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响应磋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磋商的,视为响应磋商要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地 址:中牟县黄店镇大路张村清河派出所附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68号招商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63****196、1893****813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