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购置路灯维修高空作业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5-21 12:00:00
|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购置路灯维修高空作业车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3 | |||||||||||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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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 5.***项目内容:购置四台用于维修路灯的高空作业车(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4质量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要求,达到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车辆质保期为2年(其中出厂质保期一年,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传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再延长一年)。 5.6项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根据财库[20***6]***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若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
| ***.时间:2020年05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05月2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交易系统平台 |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2020年06月***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平台 |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2020年06月***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00米路北) |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6日。 | |||||||||||
| 十一、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 |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00米路北 | |||||||||||
| 联系人:唐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60****** |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融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33号 | |||||||||||
| 联系人:马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627***797 ***56***7****** | |||||||||||
| 发布人:于本年 |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日 | |||||||||||